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条例是什么
专家解答(3)添加收藏第五十条第一款修改为:
1、“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
2、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公路法是1997年7月3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前的公路法在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六条分别规定,筹集公路建设资金,可以依照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决定征收用于公路建设的费用;公路养路费用采取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办法,在燃油附加费征收办法施行前,仍实行现行的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