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道不加宽人行道加宽怎么回事
专家解答(3)添加收藏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1、5.2.1 沿人行道设置行道树、公共交通停靠站和候车亭、公用电话亭等设施时,不得妨碍行人的正常通行;
2、5.2.2 确定人行道通行能力,应按其可通行的人行步道实际净宽度计算;
3、5.2.3 人行道宽度应按人行带的倍数计算,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m。人行带的宽度和通行能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人行带宽度和最大通行能力 按以下换算: 1。车站码头、人行天桥和地道:宽度(m)0.90,最大通行能力(人/h)1400 2。城市道路上:宽度(m) 0.75,最大通行能力1800(人/h);
4、5.2.4 在城市的主干路和次干路的路段上,人行横道或过街通道的间距宜为250-300m;
5、5.2.5 当道路宽度超过四条机动车道时,人行横道应在车行道的中央分隔带或机动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上设置行人安全岛。 没有法定宽度,只有城市道路设计标准,城市道路设计应该是超前的,要考虑远景的道路通行能力。
一般取每条行人带宽度为0.75至1.00米,通行能力约800至1000人/每小时,带数由人流大小决定。在桥上人行道一般高出行车道0.25至0.35米。在城市又连续建筑群的街道,是指从标出车行道界线的路缘石、缘石(流水石)起至房基线高出车行道部分,专供行人通行,禁止非法占用,也禁止车辆驶入,但推着自行车在人行道上行走或者残疾人摇动轮椅车在人行道上通行的,应按行人对待。
路幅宽度,即道路红线之间的宽度,是道路横断面中各种用地宽度的总和。城市道路宽度的确定应根据城市的性质、规模和道路系统规划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交通量(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日照、通风、管线敷设以及建筑布置等因素,同时要综合不同城市在各时期内城市交通和城市建设上的不同特点,远近结合,统筹安排,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道路宽度,只包括车行道与人行道宽度,不包括人行道外侧沿街的城市绿化等用地宽度,主要由交通量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