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驾驶证c2新规定是什么
专家解答(3)添加收藏2010年4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对身体有残疾的人员申领驾驶证给出了具体要求:
1、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C2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