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年限有什么规定
专家解答(3)添加收藏车辆报废年限:
1、小型和微型出租客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车使用12年;
2、租用载客车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型、微型经营客车使用10年,大中型经营客车使用15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大型车除外)使用20年,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我国车辆报废的年限规定如下:
1、出租车的报废时间是8年;
2、皮卡方面的报废时间是15年;
3、客运汽车的报废时间是10年;
4、微型货车报废时间是12年;
5、中大型以及半挂牵引的汽车方面行驶达到15年的话,就需要采取强制报废处理。
汽车报废年限没有严格规定,但年检不过不准上路,同时从登记车辆起的第15年之后的车辆每年需要进行两次年检,超过20年从21年起,每年定期检查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