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限行货车道路怎么样
专家解答(3)添加收藏天津快速路通行重型货车是按照车牌尾号单双号限行的:
1、天津市自2019年2月28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实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实行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行驶,例:2月28日,双号通行;3月1日,单号通行;3月2日,双号通行,以此类推;
3、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天津对道路限行货车主要有如下4条具体限行规定:
1、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外环线上行驶;
2、每日7时至22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外环线)以内道路行驶,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须持通行证通行;
3、每日4时至22时,禁止中型、重型货运机动车在快速路行驶,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须持通行证通行;
4、津滨高速公路、蓟汕高速公路空港经济区段(又称“津滨高速联络线”)为客运专用通道, 全天禁止货车通行。
货运机动车:运送货物的汽车,大都有独立的驾驶室和适应所运货物要求的货箱(小型货车的驾驶室与货箱常合为一体),简称货车。外埠车及货车限行规定:自2015年1月1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自2015年1月11日起,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外环线上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