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驾照时间规定
专家解答(4)添加收藏换驾照有下面这些时间规定:
1、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2、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未超过两年的,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可恢复你驾驶证的正常使用;如果被注销超过两年的,则需要重新申领;
3、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别为6年、10年和长期。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未记满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1、驾驶证6年有效期内均不参加年审,驾驶员应在有效期满前90天内到所属交警分局办理换证;
2、持A照和B照、N照、P照的司机朋友虽然在有效期内不再参加年审,但应在原年审时限的15日之内,到所属交警分局的车管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在贴上照片到医院体检后,再将申请表交回车管科进行微机确认;
3、年满60周岁以上的司机朋友,不论持何种驾驶证,都要在原每年的年审期到所属交警分局车管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前往规定医院体检后,再将申请表交回车管科进行微机确认。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未超过两年的,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可恢复你驾驶证的正常使用;如果被注销超过两年的,则需要重新申领。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