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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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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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处理的方式:

1、如果贴的是黄颜色的告知单,是不用缴费。如同警告!如下次在停到禁停地区就会贴正式的罚款单了!协警没有罚款的权利,只有等交警确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吕永怡
【高级专家】吕永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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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日起,北京市交通协管员发现机动车未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又有权在违章车辆上贴条了———只不过,这张“条”的名称变成了“停车记录告知单”,而非“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停车记录告知单”认定的违章行为还需要经过交警的审核确认,才能对违章者予以处罚。从程序上看,协管员在违章车辆前车门的玻璃上粘贴《告知单》后,通过相机或摄像记录停车事实,将《报告单》和图像视频资料报告交管部门。交警的审核确认事实上是一种书面审核。它不过是将执法分解成了两个阶段,一是协管员前台“贴条”,二是交警后台确认。由于交警的审核是在事后根据协管员提供的证据材料完成的,基本上可视为一种形式审核。通俗地表达,就是“协管员填单,交警署名”而已。

张辉
【认证专家】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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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协管员粘贴《告知单》后,需将《报告单》和图像视频资料报告交管部门,由交通警察审核确认属于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您最晚可在违法行为发生十三日后在网上查询。若您未查询到相关违法记录,则表示该车没有被认定为违法停车;

2、若您持有本市核发的驾驶证且驾驶本市号牌机动车在京产生非现场违法行为,则您可持牡丹交通卡在工商银行自助缴费机上缴纳罚款,若罚款确认缴纳成功,则表示您已经接受处罚,无需再去交通执法站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