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速超过100公里跟车距离
专家解答(1)添加收藏时速超过100公里跟车距离应保持100米以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高速公路车速低于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1、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3、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4、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