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能见度低于200米与前车保持多少距离
专家解答(1)添加收藏在高速路上,如果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现象,此时与同车道的前车必须要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对驾驶者以及前方的驾驶者而言,一直保持着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都是利大于弊的。虽然没有人能确保维持这样的距离就一定不会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如果这样做,那么意外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大幅度的下降。此外,驾驶者如果能见度小于200米,那么对于前面的路况就不能非常清楚的知道。因此,时刻保持着100米以上的车距时非常有必要,也是必不可少的。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六条,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八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