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超车规则
专家解答(1)添加收藏高速公路超车规则有以下几点:
1. 注意保持车距:超车前、超车中、超车后都应始终注意保持与被超车的车间距离。防止超车前,被超车紧急制动。超车中,被超车向左挤靠。超车后,被超车尾随。
2. 禁止强行超车:在前车因故而未让速、让道的情况下,不得强行超车,前车前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时,不能强行挤插,不得强行挤靠被超车迫其让行。在超车过程中,发现左侧有障碍,且横向间距过小而可能发生挤擦时,应迅速减速,终止超车,待机再超,但要慎用行车制动,防止侧滑。
3. 谨慎超越车辆:需超车时,首先应注意观察前、后车状态,同时打开左转向灯,确认安全后,再缓慢向左转动方向盘,使车辆平顺地进入超车道,超越被超车辆后,打开右转向灯,待被超车辆全部进入后视镜后,再平滑地操作方向盘,进入右侧行车道,关闭转向灯,严禁在超车过程中急打方向。
4. 保持平缓的超车路线:超车时要保持平缓的超车路线,超车前,提前变入左侧车道,超车后推迟返回右侧车道,使行驶轨迹与前车基本保持平行。
5. 不能占用应急车道或从右侧超车。
6. 不能在禁止超车路段超车。减速道是快要出高速路的那一段虚线道,不能超车。加速道是刚进入高速路的那一段虚线路段,不能超车。
超车前,应确认前方道路良好,迎面无驶来车辆。超车时,应提高车速,向被超车的左侧靠近,缩短与被超车的距离(跟车距离不大于20m),打开左转灯并呜喇叭(夜间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通知前车,确认前车让超或做出让超示意后,向左稍打方向,与被超车保持一定的横向间距。超过后,应继续沿超车道行驶,在超过被超车20m-30m后,打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关闭转向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