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怎么办
专家解答(1)添加收藏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需要去车管所办理补领。对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需要办理机动车补、换领登记证书手续。
补领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基本流程:
1、个人车主办理需要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交验机动车。单位用户办理需要提交: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交验机动车。
车主携带所需资料,开车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及各服务站申请办理;
2、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直接到查验点,开始查验车辆;
3、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
4、接着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
5、装订手续后,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办理业务,然后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
6、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缴费;
7、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完成。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