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记录仪属于视听资料还是电子数据
专家解答(1)添加收藏行车记录仪录制的视频属于视听资料,在保证真实的前提下,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行车记录仪TF卡是一种存储卡,也称为micro SD,用于存储行车记录仪输入的所有信息。容量超过32GB的TF卡可以录制长达16小时的视频。录制视频的清晰度越高,录制时间越短。一般车辆使用的720格式完全足够或VGA格式。
行车记录仪录制的视频与其他视听资料一样,在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作为证据链中的一个环节,与公安机关调查的其他证据相互确认,但最终以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为准。换言之,一个简单的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视频数据最多只能被视为间接证据,而不是消费者和一些不良经销商想象的那种,可以作为直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