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电动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认证专家瞿子民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

摩托车和电动车相撞,责任的划分是:

1、如果是因一方的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如果是因双方以上的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该要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程度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相同责任和次要责任;

3、如果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任何一方都没有责任,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当事双方都不负任何的责任;

4、如果是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负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其相关的责任。

新的交通规则没有明确规定非机动车的全部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交警不会判断非机动车车主的全部责任。但非机动车所有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未违反规定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也将视为非机动车所有人的全部责任。

因此,在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时候,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文明驾驶,应该是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