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交通肇事无力赔偿怎么办
认证专家党祺瑞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时间:2017-05-28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二、交通肇事无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肇事者无力赔偿情况,可以按照司法解释,根据补充赔偿责任进行处理。
一是顺位的补充,即首先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不能确定谁是直接责任人时,才由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实体的补充,即补足差额。但必须注意的是,经营者或行为人在实体上的补充赔偿责任有一个重要的限制,即他只能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经营者或行为人的补充赔偿责任的总额,不是以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总额为限,而是根据其自己行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总额为限。两者可能一致,如经营者或行为人如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损害结果根本就不会发生的情形,经营者或行为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与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完全一致。但许多情形下,经营者或行为人的赔偿责任范围要小于直接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范围。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要注意什么,它的证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要注意什么1、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有必要的话可以联系律师进行帮助索赔。证据是诉讼的关键。笔者建议,发生交通事故后,保存好事故发生的证据,治疗期间的证据以及双方协商中的证据,如果自己不是能够熟知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知识,应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委托律师来代理索赔,可能你的索赔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2、选择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而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所以受害人应当向赔偿标。....。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肇事罪如何量刑,交通肇事可适用缓刑的情况
一、交通肇事罪如何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单独的交通肇事罪最高为15年,即使造成的后果再严重也不可能判处死刑。除非。....。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中交警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如何实施
一、交通事故中交警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收缴非法装置;(五)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二、交通事故中交警如何实施强制措施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行政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