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右原则不成立图解,让右原则不成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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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在机动车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或者是没有交通标志以及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就需要让行即将右转的车辆,遵循“让右原则”。

那么什么时候“让右原则”会不成立呢?

下面的图片就很直观地反映出来了,我们可以看到次干道上的B车是准备要让行主干道的A车的。也就是即使处于次干道的B车准备右转,那么处于主干道上直行的A车也是不需要让行右转的车辆B车的。

引用一个案例分析:

2022年5月9日,付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赣AZT6XX的小型客车沿县城西南一路由东往西行驶至云桥路建设银行路口右转弯时与吴某驾驶的由云桥南路自南往北的电动自行车正常直行时发生碰撞,导致吴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的受损。

由此可知,是付某驾驶机动车行驶在次干道准备右转弯时没有及时让行主干道正在直行的吴某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所以该事故中,付某负全责,吴某无责。

总而言之就是,如果车辆行驶在主干道上时,次干道上的车辆即将右转或者进入主干道,那么主干道上直行的车辆是有优先通行的原则的,这时候“让右原则”就不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