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当事人责任如何确定,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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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4  编辑:车主指南

一、车祸当事人责任如何确定

因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1992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四项有这样的规定:“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根据这一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如果对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不服,可以举证证明其确属不妥,让人民法院对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不予采信,进而达到“推翻”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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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交通事故死亡如何界定因交通事故死亡,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 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因为区别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肇事者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而不是在事故发生时是如何统计的。事故的受伤者7天后死亡的,应。....。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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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案件诉讼的条件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原告在起诉时,要预交诉讼费。(具体的收费标准,见诉讼收费部分)在官司打完后,诉讼费判由败诉方负担,如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原告提出起诉,要准备好诉状,即起诉书。诉状要有以下内容:①、双方当事人(原被。....。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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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起诉的需哪些材料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2、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