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应否赔偿
认证专家Tylor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时间:2017-05-31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应否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根据民法理论,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直接的财产上的减少之外,还应赔偿失去的可得利益即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指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的可得利益。
判断是否为可得利益,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当事人已经预期或者能够预见到的利益;二是必须可以期待、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三是必须为直接因违法行为所丧失的利益 。在正常情况下,车辆从事运输所得的利益是必然的、确定的,具有客观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则是偶然发生的、不确定的,不能因偶然发生的事故而否定其必然可得利益。将正常情况下车辆营运可预期的必得利益计算才公平合理。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实际上,车辆营运的预期收入是可以计算出来的, 根据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或所在地同行业收入标准, 即可确定受损车辆每天的纯利。但要仅限于有营运资质的运营车辆,修复期间要参照在修理厂实际修理天数和损坏程度酌情确定。
推荐阅读: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不能调解,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程序
一、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不能调解下列交通事故赔偿不能调解:根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之规定,不适用调解有下列情况:(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二)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三)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二、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程序(一)调解开始。损害赔偿调解开始时间规定为,事故情节清楚,责任明确,材料齐全,如有交通事故致伤残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开始;如有交通。....。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警拒绝查阅案卷怎么办,交警有权扣押肇事车辆吗
一、交警拒绝查阅案卷怎么办交警拒绝查阅事故处理案卷怎么办?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0条规定解答如下:首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案交警的说法是错误的,作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应依法享有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定知情权。其次,如果办案交警拒绝当事人查阅相关证据,可向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反映;如仍不能解决,可向上级公安机关信访部门申诉,也可向公安督察部门投诉。实践中,有不少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准备复核或在起诉后申请人民。....。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肇事方负全责的情形,交通肇事责任怎么划分
一、交通肇事方负全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1、追尾前车的;倒车尾撞后车的;溜车的;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逆向行驶的;2、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3、不按规定超车的;不按规定掉头的;不按规定会车的;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的;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的;4、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