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范围
认证专家韩文山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的范围,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大速度应控制在每小时25km,整车重量不得大于55kg,并要求具有踏板骑乘功能,否则可认定为机动车。
如果超出一般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范围,那就是属于机动车的范畴。如果未超过上述范围的,那就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
根据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型的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两轮电动车包括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型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众所周知,电动自行车需要具备上述的功能,同时也需要具备电动驱动的功能。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所以不需要考取驾驶证,只需要申请相应的牌照,就可以在路上骑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型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是指由移动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供人乘坐或者运输货物和进行特殊工程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实际上是指可以通过人力或加工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虽然是由动力装置驱动,但其设计最大速度、空载质量和外形尺寸均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轮椅、电动自行车等残疾人车辆的标准。由此可见,电动自行车只能作为出行的代步车,不需要较大的驱动和牵引装置。因此,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