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如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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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2  编辑:车主指南

一、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

如果确定要负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确定不负责任,就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及时报案。

带上你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如果被扣就不用带了),开上受损的车到你的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查检出险车辆。

3、定损。

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定损后,会给你一张《定损单》,一定要留意:

(1)不要遗漏修理;

(2)注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

4、修车。

送车时要拿上《定损单》,把它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将按照《定损单》上所定项目修车。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把自己的车提回,同时索要加盖了修理厂公章的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

5、开具证明。

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警队结案,得到一张加盖公章的《事故证明》,就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证件。

6、递交单证。

将准备好的《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到保险公司理赔部,就可以等着领赔款了。

7、领赔款。

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你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公章,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出游回来后,你还应该将爱车带到汽车修理厂去进行一次保养检修。

二、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如何理赔

直接拨打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办案电话,确定双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后,通知到处理中心办理定损、理赔手续;在现场无法确定事故责任,经拍照固定现场证据后带至中心办理定责、定损、理赔手续。

来到处理中心后,由引导员带领当事人到接警台登记事故简况并打印事故受理单,引导员凭事故受理单将当事人带至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对内部损失无法确定损失金额的进行拆检后定损。自身车辆损失且损失额在3000元以下或双方机动车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凭受理单和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直接办理理赔手续;超过的或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可到交警办公室开具事故认定书,由车主自行决定车辆维修单位。

此外,当事人到该中心处理事故需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凭证,如需理赔还需带车辆定损单、维修发票及其它财产损失相关凭证,如有人员受伤的还需带医药费清单、误工证明等。如果人员受伤轻微,当事人要求当场处理的,医药费用损失限定在800元以下,也可在中心直接处理。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快速理赔。如若事故车辆在前往理赔点的路途中,有事故车辆溜走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第一时间记住对方的车牌,如若在前往理赔点途中,一方中途离开,可将情况向交警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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