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哪些情况车辆可以免责
认证专家李嘉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时间:2017-05-29 编辑:车主指南
一、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交警部门做事故认定
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是确定各方事故责任大小以及日后索赔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并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应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原件,并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申请表。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二)受伤人员进行伤残评定
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后应当及时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伤残级别的不同,赔偿数目也有较大差异。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三)调解或诉讼
受害方和交通事故肇事方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无论调解还是起诉,都要提交证明损失的证据,一般都会通知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参与,因为大部分费用最终都由保险公司承保。
二、哪些情况车辆可以免责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如果该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免除责任的惟一事由。
这里的“故意”是指引发交通事故的故意,而不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故意。即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不构成机动车免责的事由;只有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明知某种行为会引发交通事故而作出这种行为因而导致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才可免责。
因此机动车驾驶人主张免责,需要证明:(一)自己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二)证实交通事故是由对方故意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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