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否自行协商解决,自行解决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认证专家静观世界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

时间:2017-05-27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能否自行协商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也就是说,我国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但是,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请交管部门处理: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二、自行解决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要保护现场

发生了事故,首先要保护现场、勘查现场,不要在没有获取证据的情况下直接和对方去理论是非,造成重要证据灭失,事故无法“私了。

2、遇到人员受伤不要轻易“私了”

实践中常遇到这样的情形,即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只是感觉身体某个部位不适,以为仅仅是软组织挫伤而已,于是简单对事故进行了“私了”。但是当天晚上或第二天伤情加重,甚至死亡。

驾驶机动车碰撞了行人、骑车人,即使对方愿意“私了”,只要称自己身体哪里伤了或不舒服,我们就要放弃“私了”及时报警,并劝说对方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治疗。

3、“私了”事故时要防止财物的丢失

推荐阅读: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复核

一、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即不能行政复议也不能行政诉讼。那么,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又该如何处理呢?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1、行政救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规定:上级公安交通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认定,施工未警示出车祸由谁负责

一、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认定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根据以下原则来承担事故责任:(1)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需要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