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范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应注意问题

认证专家王德莽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

时间:2017-05-30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范围

《最高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应注意问题

1、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期限

死亡赔偿金的期限根据受害人的年龄不同而不同。受害人未满60周岁的,按20年计算;受害人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就减少1年;受害人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例如,受害人实际年龄为68岁,则其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年限应当为20年减去8年,即为12年。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受诉讼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的规定,如果受害人是在城镇生活多年的农村居民,且在城镇有收入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其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予以计算。如果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可以看出,这些数据的标准和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一致的,只是残疾赔偿金是按照伤残级别对应的赔偿比例来计算的。死亡赔偿金与伤残赔偿金一样,同样适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3、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方式

死亡赔偿金赔付的方式只有一次性赔偿一种,不适用定期金赔偿。

推荐阅读: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原告,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

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原告1、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1)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的对象划分。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有一些特殊情况:①有偿的同乘者。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在遭受损害的一方的机动车内的支付交通费的或付出相当于交通费用的乘车人。②好意同乘者。指无偿搭乘他人车辆,或利用他人车辆装载自己货物的人。③商家或有关单位特定接送的人。这些人员一般包括:商家根据自己经营活动的需要,为促进。....。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乘车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应向谁要求赔偿,交通事故分类

一、乘车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应向谁要求赔偿乘车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有两种途径要求赔偿。1.《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述规定也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因此,乘车者可以根据自己与承运人形成的合同关系,提起违约之诉。2。也可以向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提起侵权诉讼。《民法通则》第119.....。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调解技巧有哪些,交通事故调解赔偿的内容

一、交通事故调解技巧1、要分析对方提出调解或者愿意接受调解的动机和目的。对于大部分当事人来说,其接受调解都是为了尽快结案,及早结束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但不可否认的是,也有一些当事人是利用调解来为自己拖延争取时间。比如,在借贷纠纷、拖欠货款或者其他欠款纠纷中,被告往往借助调解来延缓支付相关款项的时间。又如,当一方当事人因为某种原因证据准备不充分,或者是为了等待某个对于案件具有重要关系的人出现时、往往也会借助调解来拖延法院审理的时间。2、.....。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