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住院费用该谁垫付 交通事故需要垫付对方医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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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住院费用可以由肇事司机、保险公司、受伤者或者是医院垫付。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抢救,不得因为未及时缴纳抢救费而拖延治疗。如果肇事者有投保保险,则保险公司在其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也可以肇事者先进行垫付,再找保险公司索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指出,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抢救,不得因为未缴纳抢救费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三者险的,由保险公司在其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未投保交强险和三者险或肇事司机逃逸的,医疗费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一部分或者全部。

交通事故肇事方需要出医疗费用的,如果肇事方不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为了让伤害程度降到最小,应该积极治疗。在经济条件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可以自己先行垫付费用,或者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请求垫付医疗费用,事后再向肇事者追偿,如果肇事者与保险公司都不赔付,可以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发起民事诉讼需要注意的几点:

1、保留好发票和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共同列为被告;

2、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可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伤残等级;

3、可以要求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费用;

4、具体的赔偿数额,由相关证据、户口性质、伤残等级等实际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