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逃逸对判刑有什么影响
认证专家杨烨霖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时间:2017-05-27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逃逸对判刑有什么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对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和肇事后逃逸行为往往存在难以甄别的情况,而对这两种情形如果不能正确加以区分,势必会影响定罪量刑。
肇事后“逃逸”是指肇事者在明知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肇事现场,没有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帮助救护受伤人员,采取防止损失扩大的必要措施。可见,肇事后逃逸行为不仅破坏了交通事故的现场,往往还使得在肇事中受伤的人员因得不到及时的救护以致伤重死亡,还会使本可以避免的损失因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致公私财产的损失扩大。因此对肇事后逃逸行为规定更重的刑罚是与罪刑相一致的原则相适应的,也是严厉打击这类犯罪所必需的。
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把肇事后逃逸行为与肇事司机因特殊情况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区别开来。实践中,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害人的家属由于情绪难以控制,往往纠集众人对肇事者进行报复,肇事司机在这种情况下的躲避行为与肇事后为逃避责任而逃逸的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此外,行为人由于正在执行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在肇事后为继续执行任务而离开现场的行为也不属于肇事后逃逸行为。
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是一种事后行为,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但该事后行为对其先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起决定作用,也就是说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不能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在有证据认定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即使行为人有逃逸这一情节,也不能认定该交通肇事行为就构成了犯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行为人只有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以致发生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事故时,其行为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并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有违规行为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即使肇事者有事后逃逸行为,肇事行为亦不构成犯罪,否则就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以上是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以及“逃逸对判刑有什么影响”等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代理。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交通事故调解的具体时间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多久?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有关交通事故调解时间的问题:为了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一) 、调解。....。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搭乘发生交通事故有数责任人 数责任人是否应负连带责任
一、搭乘发生交通事故有数责任人赵子龙与其他三人乘坐刘备驾驶的宝马999轿车,追尾碰撞到黄继光驾驶的装载机后驶入道路北侧,与西施驾驶的奇瑞轿车迎面相撞,造成赵子龙等六人受伤。经交警认定刘备负主要责任,黄继光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赵子龙产生医疗费用24万余元,现起诉至法院要求刘备、黄继光赔偿医疗费用。二、数责任人是否应负连带责任本文认为,刘备、黄继光应按责承担。其理由是:刘备超速驾驶宝马999轿车与黄继光驾驶无牌照、无尾灯装载机上路行驶的。....。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火车撞死精神病人 铁路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一、火车撞死精神病人2007年8月18日,李某(患有精神障碍)在京广铁路线汤阴县城北二、三公里处,从损坏的铁路防护网进入铁路道轨,并沿道轨在下行线路上行走。当日23时30分,2545次客车运行至京广线宝莲寺至汤阴间下行线510KM 550M处时李某被撞身亡。二、 铁路公司是否承担责任?本文认为本案应按过错推定原则来处理。过错推定原则以过错为基础,体现了法律责任对不法行为的教育和预防作用,贯彻了格老秀斯的观点:赔偿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