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全责我可以拒绝垫付吗 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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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方可以拒绝为伤者垫付吗?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是可以的,毕竟法律上没有规定责任方一定要为伤者垫付医药费。但是从道德层面上来说,如果不垫付医药费似乎不合情理,那么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

在经过交警对责任的初步认定或已经做出认定的情况下,由全责方垫付费用最合理,但若是全责方不愿垫付或没有能力垫付,在受害方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妨先自行垫付费用,之后再由责任方赔偿,毕竟伤者的治疗和生命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受害方若自行垫付伤者医药费用,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发票和证据,只要证据确凿,责任方就无法逃避责任。最重要的是双方的协商,若双方经济条件均不佳,不妨商量着双方各垫付部分费用,打好相关的收条记录作为证据就好了。

若受害方实在没有经济能力,而肇事者有经济能力却不愿协商不愿垫付,那么不妨警告肇事者:如果因为没有钱而放弃治疗,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肇事者将承担受害人死亡的责任,该事故将可能发展到刑事责任的程度。

肇事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比如驾驶拼装车报废车套牌车、酒驾、超速、闯红灯等等,按照交通法规该扣多少分就会扣多少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

保险法相关规定表示,交通事故结案后,依据发票和维修材料证据,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的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未垫付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都不赔付,可以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证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发起民事诉讼注意事项:

1)保留好发票和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共同列为被告;

2)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可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伤残等级;

3)可以要求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费用;

4)具体的赔偿数额,由相关证据、户口性质、伤残等级等实际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