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天津港提车能自己开回来吗
认证专家庞羽林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车辆是否被允许开上路主要看该车有没有在有效期内的上路许可证,也就是常说的的临时牌照。如果去天津港所提走的车已经完成注册登记并安装铁牌,在符合当地限行政策的前提下,直接就可以开车上路。对于新车上路行驶,驾驶员应当尽可能小心驾驶,首先是因为车辆的操纵方式、功能位置还不是太熟悉,其次是在陌生的城市路况不熟悉。
去天津港提车可以自己开回来,根据《机动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新车出口销售的;
(四)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五)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行驶终点超出天津市,应当申请跨区域临时牌照,通常有效期为30日。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以及机动车出口证明;
(六)属于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