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具体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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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初次违法可以不处罚。那么,这一法律规定具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

条件一,行为人必须是首次违法,现在各地都有发布免罚清单,具体的免罚事项有所不同,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必须是免罚清单上的行为,才可以免于处罚。

条件二,该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后果轻微。关于轻微的界定并没有明确规定,要看交警或者法官的自由裁量,通常会从违法行为的性质、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等方面综合考量。

条件三,行为人有及时改正的行为。处罚的目的是为了让行为人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并且以后不再犯,如果行为人违法后有及时改正的表现,可以免于处罚。关于及时的判定,主要是看起采取纠正措施的时间。

以杭州市为例,以下是其发布的“首违不罚”清单,对于以下11种违法行为,如果连续3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的,对该首次违法口头警告教育,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不予处罚:

1、未按导向车道行驶,但未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

2、违反车道分隔禁止标线,但未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

3、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内仍驾驶机动车的,但不得继续驾驶车辆;

4、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

5、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6、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7、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8、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9、违反交替通行规定;

10、机动车停车越线;

11、驾驶机动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超速未达20%的。

各地的“首违不罚”清单有所不同,车主可以通过关注当地的交通网站、公众号等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