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线充电处罚法律依据,电瓶车飞线充电处罚条例
认证专家姚浩波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飞线充电就是通过自己家的门窗,私拉电线或接排插与便捷式充电器连接,然后实现充电。虽然飞线充电能解决部分无法安装壁挂式电桩用户的充电问题。但是电线长期裸露,经过风吹日晒极易老化,再加上悬挂在空中或地上极易与地板或墙壁摩擦,引发火灾或触电事故。部分省市电瓶车飞线充电处罚条例: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天津市消防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在禁止停放区域充电,或者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规定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人员密集场所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山东省公安厅发布《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四、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居民不能在公共消防区域为电动车停放或充电,如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违反的人罚款高达1000元,经营性单位最高罚款10000元。况且每个城市都有禁止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的条例,飞线充电一直都是被国家认定的不规范的充电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过失引起火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