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认证专家苑经义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时间:2017-05-31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一)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负全部责任:
1、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继续通行的;
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者隔离设施的;
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车道;
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的;
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的;
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
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如有以下情形,无需负任何责任:
1、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为无责任。
2、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为无责任;
3、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的为全部责任,无过错的为无责任;
这里的过错指的是在事故的发生过程中有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
(三)快速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
在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事故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1、追尾的;
2、逆行的;
3、倒车的;
4、溜车的;
5、开关车门的;
5、违反交通信号的;
7、未按规定让行的;
8、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事故双方当事人需负同等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由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上只是一份证据,当事人不能提出行政复议,但是,根据公安部16项便民措施,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一些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迟迟不去领取和签字,以为就不生效,这是毫无意义的。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当事人也可以在诉讼中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一证据提出异议,是否采纳,由法院最后决定。根据审判实践,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很难被法院推翻。
推荐阅读:交通肇事后不赔医疗费怎么办,肇事逃逸医疗费怎样求偿
一、交通肇事后不赔医疗费怎么办首先,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其次,机动车都参加保险了,可以把相关的手续以及交警的处理意见先拿到保险公司去,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另外,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起诉交通事故需要哪些材料,交通事故诉讼需交哪些材料
一、起诉交通事故需要哪些材料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进行调解,调解书应包括哪些事项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进行调解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3、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者调解中途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