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

认证专家何自怡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

时间:2017-05-25  编辑:车主指南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先看第一种情况: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六)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再看第二种情况: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五)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怎么算,怎么确定交通精神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怎么算1、当确定精神利益中财产利益损失的数额时,可以参照其他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一是,参照受害人在被侵权期间可得利益的损失数额。在营业组织的人身受到侵害时,这种可得利益的损失较为明显,较容易计算。实际上,这种损失就是受害人侵权期间受到的财产不利益。二是参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而获得的财产利益数额。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是不法所得,可视为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计算出侵权人侵权期间的非法所得,即可确定赔偿金数额。....。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责任有哪些类型,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有哪些类型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二)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对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怎么做,交通事故处理的诉讼时效

一、对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怎么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交通行政处罚分为:口头警告,、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证、。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