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诉讼原告有哪些,交通事故发生的乘车人如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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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4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诉讼原告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原告可分为以下几类: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

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的对象划分。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

行人。是指在道路上行走的人。

二、交通事故发生的乘车人

乘车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种乘车人:

1、有偿的同乘者。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在遭受损害的一方的机动车内的支付交通费的或付出相当于交通费用的乘车人。

2、好意同乘者。又可叫做无偿的好意同乘者。所谓好意同乘者,通常是指无偿搭乘他人车辆,或利用他人车辆装载自己货物的人。这里所说的无偿是泛指各种免费利用他人车辆的情况。

3、商家或有关单位特定接送的人。这些人员一般包括:商家根据自己经营活动的需要,为促进自己商品的销售,方便顾客购物,在交通不便的区域免费固定发车所接送的顾客;一些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接送的有关开会人员或办理其他公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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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如何调解(一)提出调解申请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应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提出书面调申请。提出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二)调解的参与人员下列人员可参加调解,但任何一方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三)调解开始时间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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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提起交通事故诉讼1、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也就是说事故的当事人、车辆所有人都可以作为原告起诉。(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也就是说被告应当是对方当事人、车辆所有人,要有具体请求被告赔偿的款额和相应的事实、理由与证据。包括总损失额、已赔偿额、相应的单据等。(3)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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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受伤未致残怎么赔偿?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二、交通事故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有哪些?.....。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