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未完成被直行车撞责任图解,右转弯被撞就一定全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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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未完成被直行车撞,对于是在有交通信号灯或者交警指挥的情况下,一方有违法行为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那根据相关规定就是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双方都有过错的,那么就是依据双方的违法行为来划分主次要责任。

而在没有明确指引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按照上述的优先通行规则可以知道,通常是转弯的车辆是要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不过对于上图所示的情况,红色A车右转,蓝色B车直行,此时由于是红色A车位于蓝色B车的右方,要先适用“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规则,如果发生碰撞,那么是蓝色B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