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要素,交通事故后尸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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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30  编辑:车主指南

一。构成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要素

1、当事人各方中至少有一方使用车辆,如果各方都是行人而发生的事故,则不构成道路交通事故。

2、至少有一方车辆是在运动中,如果行人自己撞在停止的车辆上,则不认为是交通事故。

3、必须具有交通性质,非交通性质造成的事故,如军事演习、体育竞赛等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均不属道路交通事故。

重新定义: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新定义了交通事故的概念: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与现行的定义相比,新定义有了明显变化:交通事故不仅是由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现在常见的飞石或落物砸伤汽车等“意外”,5月1日后也属于交通事故。但是要注意:本项规定不包括铁路道口火车与车辆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的处理。可以“私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意味着,一些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私了”,而不必通过公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二。交通事故后尸体如何处理

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应当按受代存。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上述单位收回抢救治费和尸体存放费用。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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