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的情形,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调解解决
认证专家微风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时间:2017-05-22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4、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二、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调解解决
并非所交通事故都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在下面的情形下,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5、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6、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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