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案件中,公安机关有哪些职责

认证专家向志行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

时间:2017-05-23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案件中公安职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没有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要求。

推荐阅读:何为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何为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能私了吗,交通事故私了注意什么

一、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能私了吗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处理,不得私了: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5、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6、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7、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虽然以上未提到死亡不能。....。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处罚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所谓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条件构成这一特殊的情节加重犯其条件为:首先,行为人原来的肇事行为已经符合交通肇事罪基本罪的构成要件;其次,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对象是否仅仅指第一次交通肇事的被害人,例如第一次交通肇事将他人撞死,又交通肇事逃逸因而过失致另一人死亡的,是否能够按照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处理?.....。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