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应提交的证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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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5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赔偿应提交的证据

(1)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4)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

(5)其他证据。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

(6)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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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调解的原则有哪些从性质上来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的平等主体之间就民事赔偿责任进行协商的活动。其目的是在当事人互谅互让基础上,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说服劝导,就各方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达成一致意见,解决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因此,这种调解是属于民事居间的调解,它应当和一般民事调解的原则相同,主要体现为:1、调解自愿原则,这是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性质和调解的性质所决定的;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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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索赔1、保持冷静,记录肇事车辆信息。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防止肇事车辆逃逸。为了防止出现套牌事件,最好让当事人能够留在事发现场。2、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受伤者亲属、朋友或案发地附近的群众,切莫私自扣留车辆、人质,或哄抢车上物品,否则要承担造成的不利后果。3、造成严重伤情的,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做伤残评定在交。....。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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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时间从规定办理的丧葬事宜借宿之日起开始;3、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时间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二、交通事故调解怎。....。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