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追尾汽车谁负责 电瓶车追尾汽车新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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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和汽车两者本是走的不同的道路上,电动车只可以骑行在非机动车道上,而汽车也只能开在机动车道上。如果要判谁的责任需要看谁开在不应该行驶的车道上。如果是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追尾汽车,那么是电动车全责,如果是机动车开在非机动车道上,那么电动车追尾汽车也是汽车全责。

电瓶车追尾汽车新交规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要求中,电瓶车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km/h,整车的质量不得大于40kg,电机输出功率不得大于240W,若不符合上述三项的其中一项,就不在电动自行车的归属范围,可以视为机动车。

如果是超过电动自行车归属范围的电瓶车行驶上路,那么就被视为机动车辆,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就应该遵守机动车的交通规则,如果发生追尾事件,那就需要根据交通规则来判定是哪一方的过错,按照机动车追尾的标准来定责。不过国家对电瓶车的管制还不够完善,市面上“超标”的电瓶车随处可见,虽然没有明确的相关法规,但是电瓶车还是要遵守交通法规。

电瓶车追尾汽车有一种特殊情形,就是电瓶车追尾汽车后,车主意外死亡。即使是汽车没有错,本应该判处电动车车主全责,但因电动车车主发生了死亡,处于人道主义赔偿的责任,汽车需要承担10%的责任比例,只有在电动车车主没有发生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