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总共有几种情形 首违免罚全国通用吗
认证专家王英锐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首违不罚是指针对于违法的行为人因违法过错造成的危害后果轻微,并且行为人及时做出改正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处行政处罚的行为。
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国推行“首违不罚”的制度,但针对于不同地方这种制度有不同的情形。
下面是广东公安机关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的情形:
1、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2、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3、机件不全;
4、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5、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6、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7、挂车机件不全的。
那么首违免罚全国通用吗?
答案是不通用的,因为每个地方对于首违免罚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
就譬如浙江的制度则是: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立即纠正或在约定时间内及时纠正,不再予以行政处罚的柔性执法制度。譬如浙江客车或者货车经营者因一时疏忽未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且经说服教育后自愿承诺立即改正,经交通运输部门核实是初次违反的,可以免予处罚。
但不管各省的制度如何,最终所有免罚情形都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