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哪三种情况不起诉,醉驾120以下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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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相信许多司机都知道的“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现在有的司机听说醉驾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不起诉,想了解醉驾哪三种情况不起诉,还有听闻的醉驾120以下不起诉吗,下面可以来一起了解一下。

醉驾120以下不起诉吗?

在未发生事故,且认错态度良好的前提下,醉驾120以下不起诉也是有可能的。根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危险驾驶(醉驾)犯罪案件不起诉参考标准(试行)》,血液酒精含量在150毫克/100毫升以下,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可适用相对不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是在符合上述条件时才会不起诉,所谓的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过审查起诉,决定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活动。如果车主被起诉,那么判罚将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中明确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