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拉人出车祸承担多少责任 自愿坐别人的车摔伤以后
认证专家邵震轩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好心拉人出车祸了要怎么定责,首先要判断的是我方车辆的责任比例,然后再看车辆是否为营运车辆。下面非营业车辆满足“好意同乘”的情形,适当减轻赔偿责任的例子:
张三和李四是同时,两人住宿地方不远,张三出于好意同意在开车上班的时候顺路拉上李四,但路上却出了车祸,经过交警对事故定责,由张三驾驶的车辆全责。后续李四向张三索赔20余万元的医疗费用。
根据民法典规定“好意同乘”规则,非应营运车辆再不收取报酬时为他人提供帮助,若途中出现车祸,则应该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除了驾驶员有重大过失除外。最后法院审理认为本次减轻张三的民事责任,可减轻30%的赔偿责任,但未履行保障乘客人身安全的义务,需张三自身承担剩余的70%。
第二种营运车辆不能满足“好意同乘”的条件,下面是需要承担全责的例子。
张三是一名货车司机,且与李四是邻居。某天张三准备要去某地搬家送货,正好李四得知与自己去的地点一致,两人就协商一同去往。但路上发生了事故,交警定张三全责,后续李四要求张三赔偿医疗费并起诉了他。
法院审理认为张三是营运车辆,不构成“好意同乘”的情节,所以张三要赔偿李四全额的医疗费用。
自愿坐他人车辆摔伤后,能否向他人全额索赔,需要看是否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非运营车辆,非营运车辆才可构成好意同乘情。
2、 无偿性,如果支付一定的费用也不构成好意同乘。
3、 合意性,经过车主的同意搭车。
帮助他人是我国传统的传统美德,但是搭载他人也有一定的义务保障乘客的安全,所以不能因驾驶时大意马虎导致乘客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