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打电话扣几分,怎么处理
认证专家龙伟彦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员在行驶的路途中不能有拨打或者接听电话、或者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现象,如果出现,就要接受处罚,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要扣除3分。
而对于被电子监控拍摄到有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况,是会将整理出来的数据传入到后台的庞大数据库,并且会通过分析来判断存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还要经过交警的进一步核查来确定情况是不是属实,并且会将违章处罚的信息发送给违章驾驶人员前来进行处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能有以下行为:
1、在车门和车厢都还没有关好时就开车行驶。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窗和后窗的地方范围内悬挂,或者是放置妨碍驾驶人员视线的东西。
3、存在有拨打或者接听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况。
4、下陡坡的时侯出现了熄火或者是空挡滑行的情况。
5、 向道路上丢弃物品。
6、在驾驶摩托车的时候手离开了车把,还有在车把上面悬挂着物品的现象。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了4个小时没有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的时间不到20分钟的情况。
8、在有标志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还有路段出现鸣喇叭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