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对方碰瓷怎么立案 交通事故如何认定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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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对方碰瓷,必须要有证据来证实才可以立案,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的证言。

4、被害人的陈述。

5、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还有被告人的辩解。

6、鉴定的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的实验还有侦查的笔录。

8、视听的资料、电子的数据。证据必须要经过查证来判为属实,才可以做为定案的根据。

只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都是证据,要是在故意伤害的案件里,没有直接的证据,审判的人员、检察的人员、侦查的人员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寻找只要是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包括物证还有人证等间接的证据。只要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就算是没有直接的证据,也能够对嫌疑人进行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的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来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引起的作用,还有过错的严重程度,以此来判断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碰瓷,行为人通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凭着自己对交通法规的熟悉状况,通过隐瞒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真相,使被害人可以产生认识的错误,来误导事故的发生是因为自己的过错所导致的,因此,自愿地把财物交给了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