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追尾机动车怎样认定责任,非机动车逃逸怎么处理

认证专家日月同辉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

时间:2017-05-22  编辑:车主指南

一、非机动车追尾机动车怎样认定责任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二、非机动车逃逸怎么处理

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此可见,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必须立即停车,这是肇事驾驶人首要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然而有些机动车驾驶人却因为法制意识淡薄,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心存侥幸,不但不停车,反而弃车而逃或者驾车逃逸,以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由于肇事逃逸使事故现场不复存在,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或者无法认定,所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l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官司要怎么打,需要请律师吗,如何请

一、交通事故官司要怎么打如果交通事故打官司的话,除了需要提供起诉书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公安机关可采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和调解,当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当事人可以持公安机关的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向人民法院。....。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何为交通肇事罪,涉嫌交通肇事罪肇事者应当怎么办

一、何为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只要是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都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2)、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交通肇事罪只能由过失的心理状态构成(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案件情况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等。由于交通肇。....。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怎么救济,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审查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怎么救济交警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难免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出现错判的可能,对于错误的认定就要有一个纠正的渠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之前,相对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异议,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之后,取消了复议程序,也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目前,在救济途径的缺失的情况下,碰到此类问题如何解决?下面以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为界限,结合案例说明,各个阶段有以下救济途径。(一)交通事故。....。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