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失如何赔偿,受害人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认证专家日月同辉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时间:2017-05-31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损失如何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如下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推荐阅读:如何向交通肇事方索赔,车祸受害人能告保险公司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就肇事一方对受害者造成损失要求赔偿。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纠纷的解决大多并不是一帆风顺,重视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如对方不赔,逃逸等等情况。那么受害者应该如何索赔呢,车祸受害人能告保险公司吗呢?本文就此为您介绍,以供您参考。一、如何向交通肇事方索赔发生交通事故,应首先分清双方责任,如需提出损害赔偿,还有项目和标准的要求。受害者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交通事故中扣车的期限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支付,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支付?医疗费是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如果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当事人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相见下文。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支付根据《道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办法》第37条规定医疗费的赔偿计算标准为: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