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算交通肇事逃逸,如何防止交通肇事逃逸
认证专家宗元武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时间:2017-05-24 编辑:车主指南
一、哪些行为算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具体包括哪些?交通肇事逃逸的细分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如何防止交通肇事逃逸
最近,市交管部门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抓逃专项执法工作,并取得了很大成绩,实在是可喜可贺。在庆贺之余,人们也不禁在想,为什么在警方持续严打的情况下,交通肇事逃逸屡禁不止?或者说,怎样才能更加有效地防止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与对一般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处罚相比,对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的处罚相对过轻,这是不能有效遏制肇事逃逸的主要原因。肇事逃逸人普遍存在这样一种心理:出了事故如果不跑,该赔偿得赔偿,闹不好还得判刑;要是跑了没被警察抓到,这一切都免了;即便不幸被抓到了,顶多是多判几年。也就是说,面对发生的事故,在逃逸与不逃逸之间的利益选择上,跑的代价与不跑没什么大的区别,甚至逃逸还有可能逃掉处罚。在这样的心理驱使下,有些肇事人选择逃逸也就在所难免了。
因此,有效遏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首要的是加大对他们的惩罚力度。在刑事追究方面,应视情节以故意或过失杀人或伤人罪论处,在法定刑内以最高刑处罚,并处以高额罚金;在民事责任方面,全面承担交通肇事的赔偿责任。同时强化民事方面执行环节的力度,让他们切身体会到肇事逃逸与不逃逸所付出的代价差别是如此的巨大,不是多判几年所能抵消的。
为保证交管部门获取更多的破案线索,近年来交管部门开始对提供线索的群众进行奖励,通过实践,这是一个好办法。但奖励的力度还不够,还要增加奖励的额度和方式。至于奖金的出处,建议可以从对逃逸人的罚金中支出。此外,对交管部门来说,还要在社会上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充当线人——据说,美国人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为国家服务的线人。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法律尊严,鼓励群众充当执法机关的线人是必要的。
推荐阅读: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限,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限制
一、交警扣留事故车辆时限新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未规定扣留的期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中也未明确规定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扣车的期限,只在第44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那么,另一个问题出来了,检验、鉴定的期限多长呢?《规定》第38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车辆轻微损害怎么处理,能否索赔车辆的贬值损失
一、车辆轻微损害怎么处理当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轻微损坏时,应按以下方式处理:1、双方驾驶员应该立即撤离事故现场,撤离前应互相记住对方车号及电话,并且将车辆就近移到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或场所。2、双方互相查验驾驶证和保险证等证件后,立即报110或122备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要求填写交通事故确认单。3、双方驾车统一到责任方保险公司在本市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定损点,但如果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指定了专门的定损点,事故双方就应该驾车驶至。....。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索赔的诉讼时效,如何进行交通事故索赔诉讼
一、交通事故索赔的诉讼时效在道路交通事故索赔实务中,诉讼时效应当根据以下情况确定: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为两年。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