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全责我必须垫付么 我全责没钱垫付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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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可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全责主责次责和同责。发生交通事故后的相关费用是可以双方协商的,那么这里有一个疑问,“我的全责我必须垫付么?”

其实只要是交警对责任进行了初步的认定,或者是已经做出了认定,全责方是有义务为受害方提供车辆维修及其它相关的部分费用的。这里又有一个疑问,就是“我全责没钱垫付会怎样?”

责任是逃避不了的,但是可以通过协商争取凑钱的时间,有保险的可以申请赔偿保险金。凑钱和申请保险金都是需要时间的,这是就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要对方先自行垫付。责任方是无法逃避赔偿责任的,并且受害方保有起诉的权力。

实际操作中,无责方(受害者)可以通过交警出面协调,责令对方积极面对事故善后问题,并垫付费用。若全责方没有钱垫付,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第一种方案是无责方先自行支付相关费用,再由肇事者赔偿;第二种方案是车辆可以全责方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维修,由保险公司直接与修理厂结算。

保险法中规定,交通事故结案后,依据发票和维修材料证据,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的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未垫付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都不赔付,可以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证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所以,若实在没钱垫付,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需要提供与赔偿相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经过核定后将通知被保险人,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也将书面说明,属于保险责任的将在双方达成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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