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应急车道行驶怎么处罚
专家解答(3)添加收藏深圳占用应急车道是扣6分罚款3000,于2014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1、主要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施划, 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2、如果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
3、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在深圳开车走应急车道一经查出是要处罚3000元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18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的,处3000元罚款。同时,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记6分。
2017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十七条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干道、高速公路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在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