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有哪些流程,参与交通事故调解需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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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8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调解有哪些流程

1、提出调解申请

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应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提出书面调申请。提出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

2、确定调解的参与人员

下列人员可参加调解,但任何一方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3、确定调解开始时间

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同,调解的开始时间也不同: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4、按调解程序进行调解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二、参与交通事故调解需什么材料

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证明书中注明被扶养人与死者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若被扶养人劳动能力的,需要有县级以上医院残疾证明或者法医证明,并且还须注明被扶养人的户口属农业户口或是城镇居民户口。

2、若死者直系亲属(指死者父、母、配偶)因不能前来处理,须定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全权代表处理,并注明不、赔偿款项由什么人(只能是一个人)领取,委托书须由当地政府加盖公章。

3、死者及其家属的户口本及结婚证。

4、参加交通事故处理的人员须有当地政府或单位介绍信,并带齐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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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期限1、申请事故调解的时间制:发生事故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公安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 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公安交通部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 10日。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10日。2、检验鉴定的时间限制: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应在勘验现场结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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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原告1、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1)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的对象划分。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有一些特殊情况:①有偿的同乘者。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在遭受损害的一方的机动车内的支付交通费的或付出相当于交通费用的乘车人。②好意同乘者。指无偿搭乘他人车辆,或利用他人车辆装载自己货物的人。③商家或有关单位特定接送的人。这些人员一般包括:商家根据自己经营活动的需要,为促进。....。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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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诉讼如何收集证据1、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1)书证的收集:交通事故索赔中涉及的书证主要包括:事故认定书、病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及清单、收入证明、暂住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拖车费票据、停车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2)物证:受损的物品,如要求赔偿的应保管原物,原物不能保管的,应在双方在场情况下或请第三方见证情况下拍照保存。(3)证人证言: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寻找事故现场的证人到庭作证。(4)鉴定结论:车辆损失。....。查看全文>>